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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员工的治安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1-10-28 21:04:02 点击次数: 222

1. 酒店员工均需盲目地服从保安人员,依照规定施行地各项治安消防管理;均应严峻恪守“员工守则”,承受保安人员的劝止和斧正。
2. 员工上、上班应走员工通道,上班时携带的公家物品和提包,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,不得带入工作区域,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。
3. 员工的自行车、摩托车应按指定的车棚和场地停放,对乱停乱放的车辆,保安部有权拘留和处分。
4. 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招待来访亲友的场合,不得作为劳动场合。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护保存和利用,不得擅自调换和转让;钥匙丧失,要及时报告,并照价补配;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。
5. 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,都应立刻上交给所在部门的领导,不得隐匿和不报。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,应依照“客人丢失物品的处理程序”交大堂经理处理。
6. 员工发明可疑情景和各种守法犯法活动,有义务迅即向保安部报告,当公安、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查看和查处案件时,有关员工应踊跃配合,如实供给情景。
7. 产生偷盗、抢劫、凶杀等事件时,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,爱护好现场,除急救外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。
8. 产生火情时,一切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;就近员工应立刻采纳有效办法进行扑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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